企业信用公示管理规定全文(企业信用公示管理规定全文)

本文目录一览:

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规范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约束,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七条 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平台,依法汇集社会信用信息,发挥社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的作用,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共享共用。

第三条 市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企业标准备案办理

组织专家对企业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并做好会议记要和审查结论。整理好将上述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后,向企业标准主管部门申报备案。按主管部门备案要求补充相关的资料,并按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即可。

先编写好企业标准文本,然后准备好以下材料在质监局完成备案。

根据情况在当地质监局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备案完成后,可将执行标准编号打印在产品包装上。

企业标准备案流程:企业向市局标准处提出备案申请,承办人员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且标准内容合格后,办结备案手续。企业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之内办理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备案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企业应当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并填写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到原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延续备案手续。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

1、依法登记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应当记于市场主体名下。第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及时、规范的原则。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就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如果作出的行政处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应当公开。

3、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4、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对个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一般是需要对处罚信息进行网上公示的。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5、第十条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满5年的,应当从互联网上撤下。

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信用监督管理活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在陕西省初步形成建筑领域信用评级和信用信息披露机制的背景下,2019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 16%的西安市也着手建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体系。

3、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是本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4、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将对西安市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并根据信用等级进行奖励和惩戒。

5、第六条〔主管部门及机构〕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是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管理、监督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使用。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

1、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法律分析:企业应当自主申报公示信息;建立企业信息即时公示制度,及时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公示的信息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企业应当配合。

3、法律分析:就是指工商局将对企业公示的那些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查。已被抽选为抽查对象的商事主体,可查询公示信息抽查结果相关信息。对已被抽选为抽查对象的商事主体,请积极配合开展公示信息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