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混凝土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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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1、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监督管理。

2、第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市绿化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政许可,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3、第十八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其他特殊要求、技术要求,并提供与技术要求相符的试验报告单。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管理,统一搅拌站工作程序,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提高混凝土施工水平,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混凝土施工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目的为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混凝土标准,参照GB/T19000—2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确保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定。0适用范围本规定只适用于XXXXXXXX项目。

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按照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进行生产质量控制管理。

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本搅拌站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项目经理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保管经营人员所签订的经营合同的“存根联”,“卖方联”送统计负责人。 每月26日-28日负责提供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各项目的砼销售结算单交于项目负责人,并负责在31日前收回需方签认后的结算单。

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1、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供应、运输、使用的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散装水泥在固定搅拌站集中搅拌,供给建设工程使用的混凝土。

2、第十四条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混凝土总用量超过五百立方米或一次用量超过二十立方米的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不得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

3、第二十二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因预拌混凝土质量而造成事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各地区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将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纳入工作日程。

请问商品混凝土生产的管理办法13

1、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混凝土,是指按工程施工要求的标准和配方,由水泥加入其它建筑材料和辅料,经过集中计量拌制后,以商品的形式提供给建设工程使用的混凝土。

2、第八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后,方可生产供应商品混凝土。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净化城市环境,降低噪声和粉尘污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4、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应在规定的场地内冲洗,不得将冲洗的污水直接排入下水管道和城区河道内。第十四条 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使用的搅拌运输车、输送泵车,公安、交通部门应视同特种车辆予以管理。

5、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使用和生产。第四条 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的行政部门。

6、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混凝土系指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散装水泥实行场外、固定搅拌站集中搅拌,以商品形式提供给建设工程使用的混凝土。